2020年12月31日环评文件审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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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12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0-12-3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12月31日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74-2968062(许昌市市民之家生态环境窗口)
    传  真:0374-2968059
    通讯地址:许昌市竹林路市民之家生态环境窗口
    邮  编:4610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许昌发觅尔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假发工艺品项目 许环建审[2020]64号 2020.12.31
2 许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许昌市屯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许环建审[2020]65号 2020.12.31
3 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甲醇合成气PSA提氢装置项目 许环建审[2020]66号 2020.12.31
4 许昌纤百瑞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60万条假发制品生产线项目 许环建审[2020]67号 2020.12.31
5 许昌华龙日清纸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平方米瓦楞纸箱项目 许环建审[2020]68号 2020.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