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2日辐射类环评文件审批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5-05-1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512日作出的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5-5-1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5月12日我局4个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5月12日-2025年5月18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74-2968062(许昌市市民之家生态环境窗口)

    传  真:0374-2968059

    通讯地址:许昌市竹林路市民之家生态环境窗口

    邮  编:461000

作出的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河南许昌建安区东部电网加强110千伏线路工程

许环辐审〔2025〕3号

2025.5.12

2

河南许昌建安区泉店煤矿110千伏用户接入间隔扩建工程

许环辐审〔2025〕4号

2025.5.12

3

河南许昌建安区许继铁矿110千伏用户接入间隔扩建工程

许环辐审〔2025〕5号

2025.5.12

4

河南许昌市区新城110千伏变电站1号、2号主变增容工程

许环辐审〔2025〕6号

2025.5.12

附件: 6号.pdf 附件: 5号.pdf 附件: 4号.pdf 附件: 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