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分局,局相关机关科室、局属单位:
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质量、执行报告审核指导工作方案〉的通知》(豫环办〔2021〕48号)要求,我局制定了《2021年许昌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质量、执行报告审核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