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注销公告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我局决定对以下1家企业排污许可证予以注销,特此公告。
许昌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16日
序号
企业名称
排污许可证编号
证书有效期限
注销原因
1
长葛市金源纸业有限公司
914110821744064737001P
2024-11-14至 2029-11-13
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