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大练兵|许昌市查处碳排放配额未按期履约全省第一案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04-1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我市查处碳排放配额未按期履约全第一案

【案情简介】

2022年1月12日,许昌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许昌市东城区热电公司开展碳排放检查时查实,该公司存在未按期完成2019至2020年度第一个履约周期碳排放配额清缴,涉嫌违反《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这也成为许昌查处碳排放配额未按期履约全第一案。

【查处情况】

202112月31日,全国首个碳市场履约期结束。2022年112日,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市环境执法人员对许昌市东城区热电公司按期完成碳排放配额清缴开展了立案调查2022年3月17日向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2.25万元罚款。据了解,《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四十条规定:重点排放单位未按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的,由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对欠缴部分,由重点排放单位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等量核减其下一年度碳排放配额。涉嫌犯罪的,有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案件启示】

许昌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案的查办,警示和威慑更多企业务必重视碳排放配额履约,进一步落实好碳排放相关措施。该案也是生态环境执法在碳排放领域的新尝试、新突破。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对重点排放单位未按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查处力度,督促重点碳排放单位扎实做好碳排放管理工作,积极推动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努力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