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许昌市建安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6008(*)
反映情况:建安区精细化工园区,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夜间排放刺鼻气体,污水通过高压泵压入地下,污染地下水。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夜间排放刺鼻气体”不属实。经调查,该公司废气排放口配套安装有污染防治设施,监测结果显示废气达标排放,不存在夜间排放刺鼻气体问题。根据郑州鼎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该公司检测密封点位7879个,对存在有泄漏隐患的14个泄漏隐患点进行了修复,经修复后全部复检合格。
“污水通过高压泵压入地下,污染地下水”不属实。经现场调查,未发现污水通过高压泵压入地下和污染地下水问题。该公司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能力1200吨,目前日排水量最大680吨,配套安装有COD、氨氮、流量和总磷自动在线监控设备,与许昌市环境监控中心监控平台联网,在线监控数据显示该公司排放废水能够连续稳定达标排放。建安区环境监测站于2018年6月18日对该公司厂区内深井和园艺井(浅井)进行了水质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厂区地下水质无异常。
处理及整改情况:要求建安区加强企业监管,同时做好群众工作,妥善解决存在的纠纷问题。
问责情况:无
二、许昌市魏都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60110 (*)
反映情况:魏都区高桥营乡郭楼村三组,2017年6月29日下午以化某某、刘某某为首的干部在社会上雇佣一百多名不明身份人员,有的甚至是黑恶势力人员,用大型机械铲车和钩机,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将我组70多亩农田强行耙毁,现已变为大型垃圾场。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以化某某、刘某某为首的干部雇佣不明身份人员,甚至是黑恶势力人员,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强行推毁农田”的问题不属实。
1.化某某、刘某某均为魏都区魏北街道办事处干部。2017年6月的拆迁清表,由现任魏北办事处正科级组织员张某某组织实施,化某某、刘某某二人只是参与了此次清表工作,当时参加人员为办事处机关干部、指挥部人员、区制止私搭乱建办公室、西关派出所、医护人员等80余人,并非雇佣不明身份人员,更不是黑恶势力人员。
2.在该地块征迁过程中,工作人员按照工作流程,经与社区群众商谈地面附属物补偿事宜,双方签订了地面附属物补偿协议,开具有转账支票,群众领取地面附属物补偿款,魏北办事处对该地块清表工作进行公示后,组织人员、机械对已签订补偿协议的地面附属物进行了集中清表。目前该地块仅剩余9户、20余亩,预计于2019年底征收完成。在拆迁清表过程中,严格依法依规,不存在群众不知情的情况下强行清表的问题。
3.拆迁清表时,该地块性质为乡镇建设用地,并非农田,故不存在强行推毁农田问题。
(二)“该地块已变为大型垃圾场”的问题部分属实。
群众反映的垃圾为该地块拆迁清表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因拆迁清表工作尚未完成,所以该地块上的建筑垃圾没有清运,故此地块有垃圾属实,并不是群众反映的“已变为大型垃圾场”。调查中发现,有部分建筑垃圾未覆盖。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该地块内还有部分建筑垃圾未覆盖完的情况,魏都区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全面覆盖,目前已全部覆盖到位。
问责情况:无
三、许昌市襄城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70019
反映情况:襄城县紫云镇古庄大队王庄村,村中间有个垃圾场垃圾无人清理,大队承诺尽快处理,至今还未处理,污染地下水。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村中间垃圾场垃圾无人清理”问题属实。经查,古庄村王庄自然村西一处100多平方米的空地,村民将生活垃圾倾倒在该处,因没有及时清运,逐渐形成一个面积约30平方米的垃圾堆。
“污染地下水”问题不属实。6月17日,襄城县环保局对临近垃圾堆的2户村民的生活用水进行了采样化验,化验结果水质无异常。
处理及整改情况:目前,已将该处垃圾全部清运完毕,并用黄土对原址进行了填平、覆盖。
问责情况:紫云镇党委、政府分别给予两名责任人员党内警告处分和通报批评。
四、许昌市禹州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60105
反映情况:禹州市鸿畅镇鸿北村,投诉人在包的荒山上面种树,村长带领施工队在投诉人的山上挖山毁林,扬尘大。投诉人希望制止他们。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反映“毁林”的问题不属实;反映“挖山,扬尘大”问题属实。
经调查,在禹州市鸿畅镇鸿北村未发现群众反映的问题,但在鸿北村隔壁岘口村发现类似问题。2018年6月16日,河南金龙禹乡缘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在鸿畅镇岘口村二组荒山上使用两台挖掘机私自施工,拟建停车平台。现场植被和地貌已破坏,破坏面积为2.36亩。经禹州市林业部门现场核查,该宗地没有树木,不存在毁林的情况,但存在破坏林地行为。经禹州市国土部门对照土地利用现状图,该宗地为荒草地。该公司存在擅自施工和破坏地貌的行为,因此,“挖山,扬尘大”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河南金龙禹乡缘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违法占地的行为,禹州市国土资源局已对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施工;禹州市林业局对其阻挠执法行为已经立案,正在按程序处理。目前,该公司已停止施工。
问责情况:无
五、许昌市禹州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70027
反映情况:禹州市火龙镇张楼村,有几家铸造厂,夜间偷偷生产气味难闻。环保检查时停产,检查以后继续生产。在厂门口旁边空地上乱倒工业固废,堵塞道路。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夜间偷偷生产”情况不属实。由于国家鼓励企业使用错峰电价,这5家铸造企业选择在夜间电价最低的时段进行生产,属于正常现象,而不是偷偷生产。
“气味难闻”情况属实。这5家铸造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型沙在高温浇铸时,确实会产生少量难闻气味。
“在厂门口旁边空地上乱倒工业固废”情况属实。有3家企业存在厂外乱倒生产废砂现象。
“堵塞道路”情况不属实。这3家乱倒的生产废砂未占用道路,不存在堵塞道路现问题。
“环保检查时停产,检查以后继续生产”情况不属实。2018年6月18日,环保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这几家铸造厂处于正常生产状态。
处理及整改情况: 1、对这5家铸造厂采取停产整治措施,更换生产时产生难闻气味的型砂,未更换到位,不得恢复生产。目前5家铸造厂已经停产到位。2、 3家铸造厂外堆放的废砂已全部清理到位。
问责情况: 无
六、许昌市禹州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60100
反映情况:禹州市政府牵头建了六个死猪无害化处理点(储存点),不消毒,无任何防护措施,违反国家动物防疫法。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2015年,禹州市与浙江百奥迈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项目。该公司分别在禹州市的7个乡镇建成了7个病死猪无害化收集点。目前除1个收集点未启用,其它收集点正常运行。该公司严格按照禹州市畜牧局的要求制定了《收集员管理制度》和《收集员工作守则》,把收集到的病死猪集中存放在收集点的冷库,然后由无害化处理清运公司在禹州市畜牧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兽医监督下,送往我市鄢陵县无害化处理厂处理,病死猪无害化收集环节符合法定要求。因此,投诉人反映“不消毒,无任何防护措施,违反国家动物防疫法”的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禹州市畜牧部门要加强对该公司运营的监督管理。
问责情况:无
七、许昌市襄城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60095
反映情况:襄城县七里店村南工业区正在排放污水,黑臭难闻,设置有污水处理厂为啥污水已经过滤还是黑臭。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6月20日,现场检查时,襄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外排水及集聚区排水渠水质没有臭味;因渠底发黑,感官感觉水质发黑。故群众反映发黑属实,发臭不属实。襄城县环保局对襄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和污水排放监测表明,污水处理厂运行稳定,达标排放;对集聚区排水渠现场提取水样,监测结果表明该水质达到地表水五类水质标准。
处理及整改情况:襄城县水务局、环保局加强对襄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问责情况: 无
八、许昌市襄城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60098(*)
反映情况:襄城县七里店村南工业区正在排放污水,黑臭难闻,设置有污水处理厂为啥污水已经过滤还是黑臭。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6月20日,现场检查时,襄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外排水及集聚区排水渠水质没有臭味;因渠底发黑,感官感觉水质发黑。故群众反映发黑属实,发臭不属实。襄城县环保局对襄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和污水排放监测表明,污水处理厂运行稳定,达标排放;对集聚区排水渠现场提取水样,监测结果表明该水质达到地表水五类水质标准。
处理及整改情况:襄城县水务局、环保局加强对襄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问责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