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12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
2019-12-12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12月12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12月12日-2019年12月20日(7日)。 |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
联系电话:0374-2968062(许昌市市民之家生态环境窗口) | |||
传 真:0374-2968059 | |||
通讯地址:许昌市竹林路市民之家生态环境窗口 | |||
邮 编:461000 | |||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西气东输二线平泰支线3#阀室—许昌生物医药产业园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项目 | 许环建审[2019]39号 | 2019.12.12 |
2 | 许昌旺角码头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速冻食品项目 | 许环建审[2019]40号 | 2019.12.12 |
3 | 许昌市亨源通印务有限公司年印刷20万色令广告宣传品扩建项目 |
许环建审[2019]41号 | 2019.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