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4日环评文件审查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0-05-0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020年5月4日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许昌红世佳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吨新型化纤制品项目等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2020-5-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红世佳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吨新型化纤制品项目等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4日-2020年5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许昌市竹林路市民之家生态环境窗口
    邮  编:461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许昌红世佳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吨新型化纤制品项目 许昌市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庆街5499号(许昌正德铸造有限公司院内) 许昌红世佳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租用现有厂房819平方米建设年产200吨新型化纤制品,项目产品为化纤发丝和编辫,化纤发丝生产工艺为:原材料(聚酯颗粒、色母粒等)→干燥→搅拌→螺旋挤出→收丝→剪断→拉伸定型→冷却→质检→入库。编辫生产工序为:原材料(彩色化纤发)→整理→编发→成品。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不在禁止、限制区域;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运营期:
1、废水。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收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许昌市屯南三达水务有限公司深度处理;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有机废气,挤出机出口、定型机进出口设置集气罩、生产车间设置二次封闭整体负压抽风进入一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经墙体隔音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          4、固废。运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生产固废主要为编辫整理产生的边角料、化纤发丝生产产生的不合格产品经厂区暂存后外售;处理废气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灯管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场所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0374-2968062
2 许昌市常青藤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新时代精英学校项目 许昌市东城区东鹏街以南、海棠路以东、东飞街以北 许昌市常
青藤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先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用地面积99645平方米,主要建设教学楼、综合楼、体育楼、艺术楼、食堂、宿舍;包括小学部、初中部及多功能艺术中心现代化民办公助学校,共设置小学48个班,每班40人,初中48个班,每班45人,合计4080名学生,教职工200人,全年教学天数200天。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不在禁止、限制区域;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10万元。 建设期:                                                             1、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就近利用周边现有的卫生设施,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许昌市邓庄污水处理厂处理。做好施工现场雨污分流,雨水及时排入区域市政雨水管网。施工废水在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工地洒水抑尘,不外排。2、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运输扬尘、机械作业燃油尾气等。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T174-2020)要求,加强施工期管理,工地开工前做到“六个到位”、施工过程中执行“6个100%”、施工现状要做到“两个禁止”。3、噪声。施工方应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先进工艺进行施工,设置隔声屏障,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严禁夜间时段(22:00-次日6:00)施工,防止噪声扰民,如必须夜间施工的,必须向相关部门申请,征得同意后方可施工,并告知周边居民。4、固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建筑垃圾和工程弃土弃渣及时清运、妥善处置,不得长期堆存、随意倾倒。5、生态保护。施工期应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各项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进行土地平整、表土回覆和植被恢复。 0374-2968062
3 许昌市京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吨聚乙烯塑料薄膜生产项目 许昌市许昌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含许昌经济开发区)
河南省岳氏精忠科技有限公司院内
许昌市京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河南哲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租用现有厂房1008平方米建设年产500吨聚乙烯塑料薄膜,项目产品为塑料薄膜和塑料袋。塑料袋生产工艺为:原材料(高密度聚乙烯颗粒、低密度聚乙烯颗粒)→配料、拌料→吹塑成型→收卷→制袋→裁剪→塑料袋。塑料薄膜生产工序为:原材料(高密度聚乙烯颗粒、低密度聚乙烯颗粒)→配料、拌料→吹塑成型→收卷→塑料薄膜。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不在禁止、限制区域;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 运营期: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屯南三达水务有限公司,污染物排放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屯南三达水务有限公司收水指标要求。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吹膜机和制袋机产生的有机废气。项目在封闭车间内对吹膜机进行二次封闭,设置负压抽风系统,在制袋机封切刀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的废气通过UV光解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非甲烷总烃≤80mg/m3)的要求。3、噪声。项目对吹膜机、制袋机等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减振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废UV灯管、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催化剂为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0374-2968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