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2日环评文件审查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0-05-2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020年5月22日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许昌市东城区管理委员会许昌市东城区许东新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等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2020-5-2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许昌市东城区管理委员会许昌市东城区许东新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等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22日-2020年5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许昌市竹林路市民之家生态环境窗口
    邮  编:461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许昌市东城区管理委员会许昌市东城区许东新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许昌市东城区中原路以东,新兴路以北 许昌市东城区管理委员会 河南先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许昌市东城区许东新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原许昌市邓庄污水处理厂一期)进行提标改造,同时对许昌市东城区许东新城污水处理厂进行二期扩建。一期改造内容为:将原处理工艺中A2/O生化池改为膜格栅池+MBR生化池,改造后处理工艺为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膜格栅池+MBR生化池+絮凝沉淀池+V型滤池+紫外线消毒,处理规模和污泥处置方式不变;二期设计处理工艺为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膜格栅池+MBR生化池+磁混凝沉淀池+紫外线消毒,设计处理规模为3万m3/d,依托一期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紫外线消毒池、进水检测机房和办公用房,其余设施均为新建。 运营期:
1、废水。项目一期提标改造及扩建二期工程完成后总处理能力为60000t/d,出水水质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及《关于印发许昌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许政〔2018〕24号)要求,其中化学需氧量≤30mg/L、氨氮≤1.5mg/L、总磷≤0.3mg/L。
2、废气。对粗格栅、进水泵房、细格栅、旋流沉砂池、污泥浓缩池等恶臭气体产生环节进行封闭,将恶臭气体引至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限值要求,厂界恶臭气体排放浓度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要求;项目以污水处理单元边界向外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建设医院、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项目。
3、噪声。对各种泵类、空压机、鼓风机等噪声源采取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栅渣、泥砂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污泥经浓缩、脱水后,送往许昌市魏清污泥处置有限公司处理;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场所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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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许昌市东城区管理委员会(许昌市东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许昌市东城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 许昌市东城区D23号地块东南角,清风路以西、天竹街以北 许昌市东城区管理委员会(许昌市东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许昌市东城区D23#地块东南角,清风路以西、天竹街以北。占地约35亩,建筑面积39000m2,规划床位300张,机动车停车位302个。医疗设备购置132台(套),绿化、道路硬化、铺装、管网、配电、围墙、大门等室外工程。 运营期:1、废水。项目运营期污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一级强化+消毒工艺,废水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至东城三达水务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污染物排放需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要求,同时需满足许昌市东城三达水务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废气和食堂油烟。对污水处理站恶臭产生单元及污泥脱水环节进行密闭,废气经生物滤塔装置集中处置后排放,处理后恶臭气体排放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
3、噪声。项目对二次加压供水系统、热交换站、冷却塔等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减振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与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分类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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