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1日环评文件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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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1日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许昌旺能环保能源公司掺烧污泥项目等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2020-9-2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许昌旺能环保能源公司掺烧污泥项目等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21日-2020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许昌市竹林路市民之家生态环境窗口
    邮  编:461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许昌旺能环保能源公司掺烧污泥项目 许昌市魏都区许昌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现有厂区 许昌旺能环保能源公司 河南咏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位于许昌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利用现有3台日处理能力为750t的机械炉排炉焚烧炉,日焚烧处理干化污泥100吨(含水40%),污泥来自许昌魏清污泥处置有限公司干化污泥。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 施工期:为控制施工扬尘,施工工地开工前做到“六个到位”,施工过程中做到“六个百分百”,同时对施工废水进行收集,对营运期:                                                                          1、废水。项目改建前后,由于项目发电规模不发生改变,循环冷却水用量及用水标准不变,因此,项目改建后排水量及排水水质不发生改变。现有项目渗滤液处理系统目前运行稳定,本次改建项目不会对周边水体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现有项目渗滤液处理系统出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表1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用水标准后全部回用至循环水补充水。锅炉定期排污水回用作为循环水补水,循环冷却水排水、锅炉化水站排水、净水站排水由厂区统一管网收集后外排许昌市瑞贝卡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化粪池处理后直接接管污水管,进许昌市瑞贝卡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废气。项目污泥焚烧烟气依托现有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的烟气净化工艺,烟气经净化后由80米排气筒排放,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和欧盟标准要求。
干化污泥产生的恶臭依托现有垃圾池恶臭处理系统。现有项目卸料大厅进出口安装风幕,垃圾池密闭保持微负压操作,抽出的气体作为焚烧炉一次进风焚烧处置;焚烧炉检修时,垃圾储仓臭气经活性炭吸附除臭达标后经1座2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项目改建后,新增的噪声源为运泥卡车产生的交通噪声。针对厂区运输车辆所产生的交通噪声,采取限制超载、定期保养车辆、禁按喇叭等措施以降低交通噪声。                                                                4、固废。炉渣随现有项目作为制砖原料综合利用。飞灰经密闭收集、输送系统送至飞灰贮仓,经螯合剂+水泥稳定固化后,经检验符合卫生填埋场入场条件后,运至旺田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分区填埋处理。
0374-2968062
2 西气东输平泰支线3#阀室至蒋庄首站天然气工程项目 河南省禹州市褚河镇蒋庄村 许昌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本工程为西气东输平泰支线3#阀室至蒋庄首站天然气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第七项“石油、天然气”,第3小项“原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网络和液化天然气加注设施建设”;符合《河南省天然气发展和利用规划纲要(2011-2020年)》要求。主要建设内容为全长3.65km的高压输气管道,输气压力10MPa,设计输气规模2.7×108Nm3/a,调压站1座(蒋庄首站)。本工程总占地面积5.487hm2,其中永久占地为0.499hm2,(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和林地)。总投资2512.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9万元。占总投资的4.73%。 施工期:1、废气。施工扬尘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2013〕37号)、国家环保部发布的《关于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通知》(【2001】56号)、《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20】7号)、《许昌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许环攻坚办[2020]38号)和《禹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 年)》中要求,对建筑施工扬尘进行控制。本项目施工期需进行钢管管道焊接,产生的焊接烟尘量较小,使用施工机械等柴油机设备将有少量的燃烧烟气产生,管道管端现场防腐将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项目施工现场焊接、现场防腐地点分散,产生的废气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2、废水。工程施工期间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民用设施如化粪池等解决;试压采用洁净水,试压排水中主要含悬浮物,浓度较低,水质较清洁,直接回用于农灌或场地施工降尘用水,不外排。3、生态影响。本工程总占地5.487hm2,其中永久占地0.499hm2,临时占地4.988hm2,占地类型有耕地、林地、草地、建设用地和交通用地,项目永久占地不占用基本农田。本工程总挖方量14611m3(不包含表土),总填方量14611m3(不包含表土),挖填平衡,无弃方产生。本项目施工期管沟开挖、管道敷设、首站建设、施工道路修筑等工程活动将对所占区域的农作物、植被等产生破坏,工程拟采取的主要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管沟开挖施工时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不增加临时占地的面积;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平整、地貌恢复。工程对占地范围内的植被、农作物等的影响是暂时性的,对整个区域的生态功能与完整性影响不大。4、噪声。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于挖掘机、电焊机、推土机等,经预测,项目管线施工外侧40m处噪声值均小于70dB(A),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要求,在采取施工边界设置临时声屏障等措施后各敏感点噪声值均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二级标准要求。5、固废。施工废料废焊条、废防腐材料、碎铁屑收集后外卖废品回收站,废混凝土交给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厂回收再利用,首站施工中原有建筑拆除建筑垃圾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依托附近村庄收集设施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管道不在颍河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在南水北调干渠保护区范围内。营运期: 1、废气。主要为非正常工况下清管作业、分离器检修时排放的少量天然气和系统超压放空天然气;站场产生的食堂油烟废气。评价提出,蒋庄首站事故紧急状态及维修时,放散天然气应经15m高放散管排入大气。食堂油烟采取集气罩收集+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2、废水。各站场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肥田,站场地面拖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站内洒水降尘,不外排。软水制备废水用于站内洒水降尘,不外排。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站场内天然气放空系统、分离器、调压系统等,经预测,蒋庄首站厂界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4、固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分离器检修废液/废渣属于危险废物,由排污池暂存,定期交资质单位处置;软水制备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资质单位处置。5、风险。本项目风险潜势为Ⅱ级,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天然气,危险单元为站场及输气管道,主要风险源为站场设施损坏、管道泄漏或断裂造成的气体泄漏。在保证工程本质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采取事故应急措施、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本报告书提出的有关建议,拟建项目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0374-2968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