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3日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许昌鸿洋生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21000吨仿人发新材料合成纤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 |||||||
2020-11-3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许昌鸿洋生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21000吨仿人发新材料合成纤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3日-2020年11月9日(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通讯地址:许昌市竹林路市民之家生态环境窗口 | |||||||
邮 编:461000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许昌鸿洋生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21000吨仿人发新材料合成纤维项目 | 河南省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阳光大道4713号 | 许昌鸿洋生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许昌绿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许昌鸿洋生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21000吨仿人发新材料合成纤维项目位于许昌市许昌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含许昌经济开发区)阳光大道4713号,项目占地37625.6平方米,总投资3500万元,利用闲置车间建设年产21000吨仿人发新材料合成纤维生产线,其中PET全自动纤维生产线10条、PP全自动纤维生产线6条、PVC全自动纤维生产线28条。 PET/PP仿人发纤维生产工艺:原材料(PET、PP、PBT)→混合→干燥→投料→混合→螺杆挤出→上油→热牵伸→收丝→集束→热拉伸定型→回潮加湿→冷却→压曲、上油、加捻→检测→装箱→入库; PVC仿人发纤维生产工艺:原材料(PVC)→混合→螺杆挤出→热牵伸→上油冷却→收丝→热拉伸定型→集束→检测→装箱→入库。 |
建设期:(1)废气 主要环境影响:本项目废气主要为5#车间PET、PP仿人发纤维生产线熔融挤出、牵伸、拉伸定型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2#车间PVC仿人发纤维生产线混料、熔融挤出、拉伸定型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和上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组件清理真空煅烧产生的有机废气。治理措施:PET、PP仿人发纤维生产车间要求封闭,熔融挤出在封闭空间内进行,负压收集产生的有机废气;牵伸机、拉伸定型机上方设置高效集气装置,收集后废气进入1#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组件真空煅烧在封闭操作间进行,负压收集系统,收集后进入1#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 处理后非甲烷总烃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要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15m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0kg/h)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其他行业要求(非甲烷总烃建议排放浓度80mg/m3)。 PVC仿人发纤维生产车间要求封闭,混料车间封闭后进行负压改造,混合搅拌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进入2#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一步处理;生产车间封闭后进行负压改造,熔融挤出工序二次封闭,牵伸机、定型机上方设置集气装置,收集后废气进入2#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 处理后非甲烷总烃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要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15m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0kg/h)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其他行业要求(非甲烷总烃建议排放浓度80mg/m3);颗粒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要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15m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 (2)废水 主要环境影响: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 治理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许昌市屯南三达水务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出水水质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和许昌市屯南三达水务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 主要环境影响: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治理措施: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音、合理布局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主要环境影响: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生产固废(废丝、废包装材料)和危险废物(废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润滑油)。 治理措施:生活垃圾要求做到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集中送至垃圾中转站处理;废丝、废包装材料定点存放,定期交物资回收部门处置;废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0374-29680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