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1日环评文件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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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31日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禹州市绿色铸造园区与陶瓷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2021-3-3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开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禹州市绿色铸造园区与陶瓷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许昌市竹林路市民之家生态环境窗口
    邮  编:461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禹州市绿色铸造园区与陶瓷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工程) 禹州市陶瓷园区内,十四号路以东,白沙干渠以西,冠盛陶瓷厂区以北 开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咏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禹州市绿色铸造园区与陶瓷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6464.44万元,建设规模污水处理工程规模为1.5万m3/d,出水全部回用至陶瓷园区和铸造园区,用作陶瓷园工业用水,绿化用水、道路洒水等,不外排地表水体。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工程、中水处理工程、污泥处理系统及办公生活设施等,并配套建设环保工程。采用“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水解酸化池+改良型A2O+二沉池+混合反应沉淀池+精密过滤+紫外线消毒”工艺,污泥采用污泥浓缩+板框压滤脱水处理,出水水质同时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工业用水水质标准要求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城市绿化、道路清扫等水质标准要求。 施工期:根据现场勘察,项目一期工程主要建(构)筑物主体工程均已建设完成,主要设备设施均已安装完成。目前处于建设期,现处于停工状态,属未批先建项目。禹州市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关于对本项目未批先建行为实施免予处罚的意见。                                                营运期:1、废气。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厂运行期间各处理工段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污染物为H2S、NH3等,以及食堂油烟废气。本次工程针对厂区内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水解酸化池,污泥回流泵房,污泥浓缩池及污泥脱水车间等恶臭源拟采取凝土盖板覆盖或者加装玻璃钢盖措施密闭,并由集气管道将恶臭废气引至生物滤池除臭装置进行除臭处理,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恶臭气体有组织排放速率可以满足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要求。对无组织排放恶臭,评价建议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距离项目污水厂最近的敏感点为东侧约30m处的火山赵村,根据调查,处于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的火山赵村户数为6户。根据火龙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本项目涉及居民搬迁安置规划方案及拆迁预算明细表,对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100m范围内的村民实施拆迁安置,安置在火山赵村1组预留宅基地范围内,预计2021年3月开始拆迁,2021年6月完成拆迁安置,本项目预计2021年10月运行,届时污水处理厂卫生防护距离之内将无敏感点。建设单位亦作出承诺,在该村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6户居民搬迁之前不运行。经预测,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处理(净化效率90%)后,可以满足《饮食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河南省)》(DB41/1604-2018)。2、废水。该项目污水处理量为1.5万m3/d,出水水质同时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工业用水水质标准要求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城市绿化、道路清扫等水质标准要求。中水全部回用至陶瓷园区和铸造园区,用作陶瓷园工业用水,绿化用水、道路洒水等,不外排地表水体。本项目为污水治理项目,评价认为,本项目建成后收集了服务区范围的生产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其环境效应是正效应,可大幅度减少区域水污染物的排放量。污水处理厂自身产生的生活污水及构筑物的生产废水均排入厂区内的污水管,然后进入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3、噪声。本工程中主要高噪声设备包括各种泵类、鼓风机、脱水机等设备,其声源值在80-90dB(A)之间,拟采取选取低噪声设备、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4、固废。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格栅截留下来的栅渣、沉砂池产生的不溶性沉砂、脱水污泥,以及污水厂员工生活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均能妥善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0374-2968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