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6日环评文件审查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04-0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021年4月6日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30万套传动轴智能升级改扩建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2021-4-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30万套传动轴智能升级改扩建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6日-2021年4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许昌市竹林路市民之家生态环境窗口
    邮  编:461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30万套传动轴智能升级改扩建项目 许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庆街南侧 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许昌携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利用自有厂房,厂房占地面积27000平方米,拟投资3000万,项目拟对历年所建设项目的机械加工部分进行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对机械加工重新进行平面布局调整,按零部件生产加工工艺进行流水线布置,将项目原有的传统机械加工车床分类淘汰、置换,采购市场上先进的数控加工车床,生产辅助机器人,实现零部件的自动化生产 运营期:
1、废水,改扩建项目本项目为金属制品制造,无生产废水产生;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许昌市屯南三达水务有限公司深度处理后排入灞陵河。
2、废气:焊接烟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3、噪声:项目运营期期间,生产过程中主要设备噪声经采取措施和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①生活垃圾,采用生活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②一般固废,依托原有50平方米一般固废暂存区,边角料、切屑等收集后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③危险废物,依托厂区原有危废暂存间废润滑油。切削液等经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夹依托原有可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0374-2968062
2 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智能汽车传动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许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庆街南侧 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许昌携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许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庆街南侧河南同心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利用厂区办公楼一层,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拟投资1000万,采购机械实验室设备进行研发中心建设。 运营期:
1、废水:本项目为工程和技术研究和实验发展,生产废水经收集后做危废处理;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许昌市屯南三达水务有限公司深度处理后排入灞陵河。
2、废气:项目氛围试验结后,酸性气体经风机抽出后通过实验室用喷淋塔吸收后在实验室内无组织排放,盐酸易融入水中,在喷淋塔内基本被完全吸收。在实验室内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生产过程中主要设备噪声经采取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对厂界的噪声现状贡献值较低,项目厂界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①生活垃圾,采用生活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②一般固废,依托原有50平方米一般固废暂存区,试验后废工件等收集后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③危险废物,依托厂区原有危废暂存间废研磨液、废药剂包装等经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夹依托原有可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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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万件新型汽车传动轴轻量化零部件项目 许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庆街南侧 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许昌携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占地4246平方米,建设年产200万件新型汽车传动轴轻量化零部件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 施工期: 本项目利用现有闲置厂房,不新建构筑物,施工期主要污染为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为间歇性噪声,通过加强对设备安装人员的培训和厂房屏蔽,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营运期: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冷却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许昌市屯南三达水务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后排放,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2、废气 :主要为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经预测,天然气燃烧后产生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 《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自动多向成型机、自动中频炉等生产设备,通过采取设备安装减振基础、生产车间屏蔽隔声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本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0374-2968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