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3日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许昌德欧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年产500套智能装备新建项目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 |||||||
2021-9-3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许昌德欧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年产500套智能装备新建项目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3日-2021年9月9日(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通讯地址:许昌市竹林路市民之家生态环境窗口 | |||||||
邮 编:461000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许昌德欧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年产500套智能装备新建项目 | 许昌市城乡一体示范区中原电气谷河南杜氏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许昌德欧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河南咏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许昌德欧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租赁河南杜氏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建设年产500套智能装备新建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8160m2,建筑面积8160m2。项目生产能力为模台700张/年、高清模具2000套/年、自动化模车300套/年。生产工艺为板材、型材-激光切割-车床、锯床、钻床、折弯-焊接、抛丸-喷烤漆-成品。 | 营运期:1、废气。本项目喷漆、烘干均位于密闭空间内,调漆位于喷漆房内,漆料储存于单独原料库内,并设置抽气设施,项目有机废气经收集后经干式过滤器(过滤棉吸附)+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系统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排气口设置NMHC在线监测设施(FID检测器)。项目抛丸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项目焊接工位固定,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经一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3)。项目切割为激光切割机,设备自带抽气系统,连接后形成侧方负压收集,废气收集后经烟尘净化器(与焊接用一台)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与焊接为同一根)。废气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表2标准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2、废水。生活污水经集聚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许昌瑞贝卡水业有限公司污水净化分公司处理。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许昌瑞贝卡水业有限公司污水净化分公司进水水质标准3、噪声。经采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降噪和建筑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四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4、固废。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在厂区收集后,定期外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液压油、废油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产生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 0374-29680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