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7日环评文件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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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7日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河南纽迈特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系列催化剂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2021-12-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南纽迈特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系列催化剂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7日-2021年12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许昌市竹林路市民之家生态环境窗口
    邮  编:461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河南纽迈特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系列催化剂项目 许昌市襄城县循环经济产 业集聚区硅材料产业区 河南纽迈特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咏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纽迈特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3000万元,在厂区现有工程(20000吨/年丁苯吡胶乳及2000吨/年粘合剂生产项目)厂区南侧建设年产6000吨系列催化剂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3040m2,拟建设3座生产车间,2座仓库,总建筑面积11532.6m2。项目产品分为有色金属催化剂、特种分子筛催化剂、常规分子筛及氧化铝吸附剂、贵金属催化剂四大类,共计6000t/a。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主要有:铜、锌、镍、铂、钯、钌、氢氧化铝、氧化铝、氧化硅、硝酸、盐酸、硫酸、醋酸、氢氧化钠、乙醇、丙酮等。有色金属催化剂主要采用共沉法生产工艺;特种分子筛催化剂主要采用水热晶化合成法生产工艺;常规分子筛主要采用水热合成法生产工艺;活性氧化铝采用氢氧化铝干燥-粉碎-快速脱水-制球-水化-活化焙烧-筛分生产工艺;贵金属催化剂主要采用浸渍法、氢气还原法生产工艺。 1、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反应生成废气(NOx、HCl、Cl2);酸液使用过程挥发的酸雾(HNO3、硫酸雾、HCl);不凝气(乙醇、丁醇、丙酮、四丙基氢氧化铵,以非甲烷总烃计);投料粉尘、闪蒸/喷雾干燥粉尘、粉碎粉尘、造粒/制球/成型粉尘、筛分粉尘、包装粉尘;炉窑解析气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以及储罐区废气等。
三车间常规分子筛粉(粒)状固体采用自动开包机-料仓-气流输送的方式投料,料仓封闭负压,上方设集气管道收尘+袋除尘,闪蒸干燥粉尘自带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处理,造粒、包装粉尘经密闭负压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粉尘共用1根2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三车间活性氧化铝粉(粒)状固体采用自动开包机-料仓-气流输送的方式投料,料仓封闭负压,上方设集气管道收尘+袋除尘,粉碎、制球、筛分、包装粉尘经密闭负压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粉尘共用1根25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四车间粉(粒)状固体采用自动开包机-料仓-气流输送的方式投料,料仓封闭负压,上方设集气管道收尘+袋除尘,,喷雾干燥粉尘自带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包装粉尘经密闭负压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粉尘共用1根25m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
五车间粉(粒)状固体采用自动开包机-料仓-气流输送的方式投料,料仓封闭负压,上方设集气管道收尘+袋除尘,闪蒸干燥粉尘自带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处理,成型、包装粉尘经密闭负压收集+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粉尘共用1根25m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
上述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B级企业(PM10有组织排放限值为10mg/m3)要求。
四车间不凝气经密闭管道负压收集后,实验室不凝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危废暂存间挥发的非甲烷总烃由抽风设施收集后,均引入现有在建胶乳工程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经现有工程1根2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其他行业(有机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NMHC排放限值为80mg/m3,去除效率不低于70%)要求。
五车间酸性废气(硫酸雾、醋酸雾、HCl、Cl2)负压收集后,全部引入1套碱液喷淋塔(两级)装置处理,经1根25m排气筒(DA006)高空排放;四车间和五车间产生的NOx(含硝酸雾)负压收集后,全部引入1套“臭氧发生器+三级水吸收+五级碱吸收+干式吸附”装置处理,经1根25m排气筒(DA007)高空排放;硝酸储罐呼吸气通过管道单独引入1套碱液喷淋系统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其中醋酸雾以非甲烷总烃计,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其他行业要求。
炉窑解析气燃烧废气全部引入1套SCR 脱硝+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式电除尘高效脱硝、脱硫、除尘系统处理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8)高空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B级企业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碱液喷淋塔废水、实验室废水以及员工生活污水。
含镍废水采用“化学沉淀+絮凝沉淀→多介质过滤+RO反渗透→MVR蒸发结晶”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5m3/d。清水回用,浓水蒸发结晶,重金属(镍)零排放。其他生产废水采用“调节池→中和沉淀+絮凝沉淀→多介质过滤+RO反渗透→MVR蒸发结晶”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200m3/d,处理后的清水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限值、《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表1、表2排放限值及襄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从严取值)要求,达标外排至襄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浓水进入MVR蒸发器蒸发结晶。生活污水依托硅烷科技化粪池(1座80m3)处理,目前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抽走堆肥,待区域污水管网环通后排入襄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四厂界噪声值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西厂界噪声值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产生的废包装袋为一般固废,由供应厂家回收。其他废滤布为一般固废,送地方垃圾中转站进行处置。
铂、钯、钌废塑料瓶,硫酸、盐酸和醋酸废玻璃瓶,次氯酸钠废塑料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水处理系统污泥、废水处理系结晶盐,含镍废滤布,醇基回收液、四丙基氢氧化铵回收液、乙醇回收液、丙酮回收液,过滤滤渣以及实验废液和废试剂容器均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0374-2968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