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0日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河南轩昌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等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 |||||||
2022-3-10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南轩昌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等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10日-2022年3月16日(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通讯地址:许昌市竹林路市民之家生态环境窗口 | |||||||
邮 编:461000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河南轩昌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项目 | 许昌精细化工园区S237省道北侧 | 河南轩昌化工有限公司 | 河南哲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生产工艺:丙烯酸、巯基丙酸、丙烯酸羟乙酯等原料采用配料—合成—复配工艺生产聚羧酸减水剂母液及复配产品。 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许昌精细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及规划环评准入要求。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0万元。 |
施工期:工程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场地平整,土建、生产及辅助设施的新建、设备安装等,施工期间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扬尘、废水、施工噪声、建筑垃圾及生态影响等,通过采取有效措施,施工期影响可降至最低。 营运期: 1、废水。主要为设备冲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化验室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等。其中设备冲洗废水和纯水制备废水经储罐和浓水池暂存,化验室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厂区三级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复配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河南天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最终排入新沟河。 2、废气:主要为固体物料投料粉尘、丙烯酸等液体物料抽取容器置换废气、合成反应尾气、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和食堂油烟。其中固体物料采用固体投料器投加,投料工序车间内二次封闭,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生产过程有机废气经集气罩、管道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外墙排气筒排放。 3、噪声:主要为风机、泵类等设备噪声。风机、泵类等设备噪声采用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气治理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沉淀池沉渣、纯水制备废玻璃丝、废活性炭、废PP丝和废反渗透膜及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其中亚硝酸钠、过硫酸铵、氢氧化钠等危险化学品废包装材料、废气治理废活性炭和废催化剂,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化学品废包装材料厂区统一收集,定期外售废品回收公司;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复配工序;沉淀池沉渣、纯水制备废玻璃丝、废活性炭、废PP丝和废反渗透膜,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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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许昌市绕城高速 | 河南省许昌市鄢陵县、长葛市、建安区、禹州市 、一体化示范区 | 河南省许魏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交科院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设计里程54.418公里(实际建设里程53.49公里),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34.5米,设计速度120km/h。主线设高架桥9178.3米/2座,特大桥967米/1座,中桥373.24米/7座;涵洞20道;设互通式立交7处,其中,枢纽互通3处,服务互通4处;与公路交叉设公路分离式立交1854.4/22处;与铁路交叉设铁路分离式立交396米/5处;设通道64道;设匝道收费站4处,开放式服务区收费站1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监控分中心1处。项目总投资94.593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0893.17万元,占总投资的1.15%。 | 施工期: 1、废气。本项目采用商品混凝土、商品沥青,不设置混凝土拌合站、沥青拌合站,工程施工期间对环境空气产生的主要污染来自扬尘、沥青烟、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施工营地食堂油烟,其中扬尘影响最大。工程严格按照《河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要求》(DB41/T1582-2018)等要求,做好施工扬尘的防治工作。施工营地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2、废水。本项目施工期对沿线地表水体的影响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过程中的设备冲洗污废水、含油废水,以及桥梁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建筑材料堆放可能产生的冲刷废水。施工人员粪便经旱厕收集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田的肥料,食堂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部驻地的绿化及抑尘洒水。在施工现场机械冲洗、维修场所设置隔油沉淀池对冲洗废水、含油废水进行隔油、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尾水回用于施工现场的抑尘洒水,不外排。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现场管理,规范作业流程,可减缓和避免桥梁施工对沿线地表水环境的污染。在施工中根据不同筑路材料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加强保护管理措施,堆场远离水体,可尽量减小其对水环境的影响。 3、噪声。因为夜间施工影响范围大且可能严重影响到居民休息,在项目沿线涉及环境敏感点时,环评要求本项目禁止夜间施工,若因工艺连续性不可避免夜间施工时,应先征得相应主管部门同意,并提前公示。在考虑昼间施工情况下,在主线距路中心线105米以内敏感点受施工机械影响较大,需采取临时声屏障降噪措施,共计39处。 4、固废。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桥梁桩基出渣、废弃泥浆、沉淀池沉淀物、拆迁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废矿物油和含油固体废物。桥梁桩基钻渣、废弃泥浆、沉淀池沉淀物翻晒后用于路基工程回填填方。拆迁建筑垃圾,可回用的用于路基填筑,不能回用的运至政府指定的垃圾消纳场处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通过设置专门垃圾桶进行统一收集,再送各路段附近的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含废矿物油的固体废弃物,单独收集,妥善贮存,再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工程施工期的固体环境影响不大。 5、生态。项目永久占地内主要生态现状为耕地,动植物均为常见物种,项目建设对原有生态系统影响较小。工程永久占用基本农田381.12 公顷,临时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已取得了自然资源部的用地预审意见。本项目谢坊互通D、E匝道以路基及桥梁形式各跨越河南鄢陵鹤鸣湖国家级湿地公园湿地保育区(引黄干渠)100米,占用湿地0.0914公顷。通过与湿地公园主管部门协商,选取引黄干渠源头与康沟河交叉处部分湿地作为湿地公园补偿地块划补为湿地保育区。建设单位委托编制了《许昌市绕城高速公路对河南鄢陵鹤鸣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影响专题报告》,并取得了河南省林业局的批复意见。 营运期: 1、废气。营运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包括路面行车汽车尾气的影响、沿线服务设施废气排放的影响。类比可知,路面行车汽车尾气的影响较小。各辅助设施采暖采用电清洁能源,食堂按照《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设置油烟收集罩和油烟净化器,将油烟处理达到《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营运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于附属设施工作人员生活污水。沿线设施产生的生活污水均设置相应的污水处理系统,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站区冲厕、绿化,以及公路边坡、中央隔离带、互通等的绿化,对水环境影响较小。工程桩号K50+890至K52+210以桥梁、路基形式跨越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河南段)两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320米,其中以桥梁形式跨越一级保护区253米,以桥梁及路基形式跨越二级保护区1067米(其中桥梁714米,路基353米)。在一级保护区陆域内设置有2处桥墩,无水中墩。工程已取得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的同意,并按照回函要求正在开展穿越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的安全影响评价报告。 3、噪声。本项目沿线声敏感目标有51处,包括居民区(含村庄和小区)44处,学校5处,幼儿园2处。运营中期,44处声环境敏感目标超标,昼间超标0.2分贝至6.2分贝,夜间超标3.5分贝至9.8分贝。对运营中期超标的寺后阎、双楼马村等6处敏感点的采取940平方米隔声窗措施;对第四中心幼儿园、付里庄等38处敏感点设置23450延米3.5米高折角式声屏障。运营远期,新增栗梁杨小学1处敏感目标超标,对栗梁杨小学进行跟踪监测,并预留200平方米隔声窗费用。 4、固废。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服务区、收费站、监控管理分中心和养护工区等辅助设施产生的生活垃圾,辅助设施按需设置垃圾收集池和垃圾收集桶,收集的生活垃圾由垃圾车定期运至许昌市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5、环境风险。对公路跨越河南鄢陵鹤鸣湖国家湿地公园、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两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路段设置路(桥)面径流收集系统,设置防撞护栏和防抛网;在驶入驶出湿地公园、水源保护区路段设置警示牌;在湿地公园、水源保护区路段设置监视系统和通信系统。编制针对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受影响单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并在当地环保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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