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9日环评文件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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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9日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许昌瑞维思科技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00套数字智能减水剂生产设备及年产80000吨减水剂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2022-4-2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1000套数字智能减水剂生产设备及年产80000吨减水剂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29日-2022年5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许昌市竹林路市民之家生态环境窗口
    邮  编:461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年产1000套数字智能减水剂生产设备及年产80000吨减水剂项目 许昌市经济开发区兴华路与南外环交叉口(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92-3号地块) 许昌瑞维思科技建材有限公司 河南圣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属迁扩建项目,利用现有空地进行建设,产能为年产1000套数字智能减水剂生产设备及年产80000吨减水剂。生产工艺:(1)数字智能减水剂设备:外购生产设备零部件-组装-调试-出售;(2)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外购原料-配料-软水制备-混合搅拌-二次复配-储存罐-外售。总投资17000万元,环保投资152万元。 运营期: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和搅拌废气,投料粉尘和搅拌废气在投料口及搅拌罐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装置,粉尘、非甲烷总烃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及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有机化工A级企业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有机化工)建议值要求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有机化工A级企业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直接回用于产品复配过程,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后进入许昌市屯南三达水务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后最终排入清潩河,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许昌市屯南三达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净化分公司进水水质标准。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有电动扳手、手电钻、搅拌罐、软水机及风机等,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降噪,东、西、北厂界噪声值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南厂界噪声值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要求 。
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为一般废包装袋、废原料桶、除尘器集尘,一般废包装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处理;除尘器集尘收集后直接回用于生产;废原料桶按照危险废物的有关规定对废原料桶进行贮存和运输,全部由原供应商所有者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硝酸钙废包装袋、废活性炭及废催化剂,均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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