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6日环评文件审查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07-2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022年7月26日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许继电气制造中心年产4000套重卡换电电池包配套物料绿色表面处理生产线建设项目等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2022-7-2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许继电气制造中心年产4000套重卡换电电池包配套物料绿色表面处理生产线建设项目等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26日-2022年8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许昌市竹林路市民之家生态环境窗口
    邮  编:461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许继电气制造中心年产4000套重卡换电电池包配套物料绿色表面处理生产线建设项目 许昌市许昌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含许昌经济开发区)阳光大道4138号许继电气城内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许昌携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依托现有厂房,建设机加工、组装及配套阳极氧化、电泳生产设施,建成后年产4000套重卡换电电池包配套物料(包括电池包蒙皮组件、结构安装件、框架、架板、封板、底座等)。生产工艺:原料-下料-机械加工-焊接-电泳喷粉或阳极氧化-组装。项目钝化工序采用无铬钝化工艺。 1、废气。阳极氧化酸性废气经“两级酸雾中和塔”装置处理+15m高排气筒排放,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要求。电泳涂装线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15m高排气筒排放,应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要求。阳极氧化烘干炉、电泳烘干炉、塑粉固化炉、蒸汽发生器均以天然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工艺,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要求。喷粉废气经“滤筒过滤+袋式除尘器”装置处理+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袋式除尘器”装置处理+15m高排气筒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同时,上述废气还应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工业涂装行业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 年修订版)》中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加工行业A级企业指标要求。
2、废水。阳极氧化生产废水,经处理规模为70m3/d、采用“酸化破乳+混凝气浮+调节+混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消毒”工艺污水处理站处理;电泳涂装废水,经处理规模为40m3/d、采用“聚合破乳+混凝气浮+调节+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消毒”工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清净下水一起经厂区废水总排口排放,通过污水管网排入许昌市屯南三达水务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项目废水排放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3、噪声。对转塔冲床、冷冻机、纯水机及各类泵、风机等噪声源采取隔音、减振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不合格品、金属边角料、焊渣、除尘器收尘、电泳超滤废滤芯、废外包装以及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石英砂、废反渗透膜、废活性炭等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应妥善处置。槽渣、污泥、废内包装、废原料桶、废矿物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及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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