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1日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许绝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0吨ETFE薄膜项目等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 |||||||
2022-10-11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许绝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0吨ETFE薄膜项目等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1日-2022年10月17日(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通讯地址:许昌市竹林路市民之家生态环境窗口 | |||||||
邮 编:461000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许绝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0吨ETFE薄膜项目 | 许昌市东城产业集聚区桃源路东侧绿槐街北侧许绝电工股份有限公司院内 | 许绝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咏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许昌市东城产业集聚区桃源路东侧绿槐街北侧许绝电工股份有限公司院内现有的1#车间内北侧建设两条ETFE薄膜生产线,生产工艺为:上料-挤出-流延-冷却-测厚-电晕-切边-收卷-成品;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 | 营运期: 1、废水。冷却水采用外购的纯净水,不在厂区内制备,冷却水循环使用,只补充损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许昌瑞贝卡水业有限公司污水净化分公司处理。 2、废气。挤出、流延、冷却工序二次封闭收集后,引入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非甲烷总烃100mg/m3的标准,同时满足《关于做好2021年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豫环文〔2021〕94号)A级绩效企业(塑料制造行业)非甲烷总烃10mg/m3的要求。电晕过程中产生的少量臭氧,经集气罩抽吸收集后,引入臭氧分解机内把臭氧还原为氧气。 3、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上料机、挤出机、计量泵、风机等,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经预测,项目营运期间各厂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废边角料、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液压油、办公生活垃圾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厂区内设置有危险废物暂存间收集暂存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20m2,危废暂存间内张贴警示标志,设置分区,暂存间地面、内墙采采取防渗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用相应容器包装后单独存放,并在包装容器显著位置张贴危险废物的标识。废边角料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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