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7日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滤棒成型机组工艺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等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 |||||||
2022-12-27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滤棒成型机组工艺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7日-2023年1月3日(5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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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许昌市竹林路市民之家生态环境窗口 | |||||||
邮 编:461000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滤棒成型机组工艺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 许昌市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永昌东路6号 |
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咏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对本项目机械加工工序和热处理淬火工序进行技术改造,使用真空氮气气淬炉代替部分油淬、水淬、硝水淬火工作量,替代量为总淬火工件量的30%,并对机械加工工序进行提升改造 | 营运期: 1、废水。本项目真空淬火炉进入冷却阶段需要进行冷却,设置一套冷却水系统,采用间接冷却,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本项目员工均为机械加工车间和热处理车间现有员工,不新增员工,项目不新增生活用水及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原有化粪池+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许昌瑞贝卡水业有限公司污水净化分公司进水水质标准后排入许昌瑞贝卡水业有限公司污水净化分公司进行深度处理。 2、废气。项目营运期热处理淬火槽、回火炉、加热炉产生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废气,收集后经“低温等离子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滤筒除尘器”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其他行业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 3、噪声。对新增的真空炉、加工中心及风机等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消声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营运期废活性炭、废机油属于危险固废,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废边角料及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本项目员工均为机械加工车间和热处理车间现有员工,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垃圾 5、地下水、土壤。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综合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化粪池及综合污水处理站采取防渗措施。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不产生生产废水,循环冷却水池采取防渗措施。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固废暂存间及危险废物暂存间均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正常运营时不会对区域地下水、土壤造成影响。。 6、环境风险。加强厂区防渗,车间地面硬化防渗,危险废物暂存间基础防渗;热处理车间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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