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日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许昌市恒毅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50吨淀粉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 |||||||
2023/11/2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许昌市恒毅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50吨淀粉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8日(5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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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许昌市竹林路市民之家生态环境窗口 | |||||||
邮 编:461000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许昌市恒毅食品有限公司年产 150 吨淀粉制品项目 | 许昌市东城区将官池镇高楼陈村六组 | 许昌市恒毅食品有限公司 | 河南昊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为5000㎡,租赁现有厂房建设年产150吨淀粉制品生产线,不新增建设用地。主要生产工艺:淀粉(木要粉、土豆粉、玉米粉等)-和面-挤压成型熟化-冷却- (冷冻-化冻)-分切-包装入库。 | 施工期:项目利用现有厂房作为生产场所,不需要新建构筑物。施工期的影响主要为设备安装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 1、废水。蒸汽发生器排水,纯水制备废水,煮制废水,冷却、化冻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等生产废水采用1套10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 25499--2010)标准,用于厂区内绿地绿化。生活污水经厂区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 2、废气。投料设置单独的操作间并进行二次密闭,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其他工序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mg/m3;蒸汽发生器采用低氮燃烧工艺,燃料为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089—2021)表 1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涉锅炉企业绩效分级A级指标要求。 3、噪声。经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噪声控制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产生的下脚料及破损产品、废包装材料、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废石英砂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物资回收部门处理。 |
0374-29680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