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5日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首山一矿110千伏变电站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 |||||||
2024-4-15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首山一矿110千伏变电站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21日(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通讯地址:许昌市竹林路市民之家生态环境窗口 | |||||||
邮 编:461000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首山一矿110千伏变电站工程 | 许昌市襄城县平宝公司首山一矿西南侧 | 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 | 河南冠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许昌市襄城县平宝公司首山一矿西南侧,由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变压站占地面积5833.5m2,站内主要布置主变压器、110kV配电楼、35kV配电楼等建(构)筑物。对端变电站220kV襄城变电站和220kV乾明变电站各扩建一个110kV出线间隔。 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首山一矿110千伏变电站工程规模为2×40MVA,三相三绕组有载调压变压器,半户内变电站,两台主变户外布置。 |
1.施工期 1.1陆生生态:①落实标准化管理要求。②加强日常监督及管理。③加强车辆及交通管理。 1.2地表水环境:①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②生活污水利用首山一矿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不外排。 1.3声环境:①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并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管理;②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机械保养和维护,并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施工机械;③强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噪声敏感建筑物布置。④施工车辆经过住宅时,应低速慢行。 1.4大气环境:①落实标准化管理要求。②加强日常监督及管理。③加强车辆及交通管理。 1.5固体废物:①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前做好施工环境保护知识培训。②分类收集堆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并集中处理。 1.6环境监测:根据需要开展噪声监测:变电站施工高峰期昼、夜各监测一次;存在突发环境事件时进行跟踪监测。 2.运营期 2.1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利用首山一矿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不外排。 2.2声环境: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避免高噪声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转。 2.3固体废物:更换的废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均属于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4电磁环境:①对电气设备进行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选用具有抗干扰能力的设备。对产生大功率的电磁振荡设备采取必要的屏蔽,选用带屏蔽层的电缆,屏蔽层接地等,能有效的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②变电站母线按电晕电压校验并选择导线截面,使之晴天不会出现电晕,同时消除尖峰放电现象,减弱电磁辐射。③在运行期,建立健全环保管理机构,加强环境管理工作。 2.5环境风险:设置有效容积38m3事故油池一座,可容纳一台变压器100%的排油量的事故油收集池,收集变电站事故及检修期间可能产生的漏油。为避免可能发生的变压器因安装、事故、检修等造成的漏油污染环境,废油不得随意处置,必须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相应资格的机构妥善处理。 2.6环境监测:根据需要开展电磁环境、噪声监测:项目建成正式投产后结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一次;运行期间存在突发环境事件时进行跟踪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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